不知打從何時開始,「歌唱」儼然成為全民運動。國內無線電視台幾乎都有歌唱比賽的節目,英國也有因參加歌唱選秀而聲名大噪的蘇珊大嬸。不僅如此,每逢週末夜晚,許多觀光景點便有卡拉OK大放送,在路上奔馳的遊覽車上或是路邊的公園裡也有嗜唱如命的大伯大嬸把著麥克風不放,大聲唱個不停,魔音穿腦,令人抓狂。「愛唱」不等於「會唱」,因此被困在旅店、遊覽車上或住在公園附近的人們不時得忍受五音不全、節拍混亂的噪音。這真是典型的「將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我喜歡唱歌,偶爾在浴室裡伴著水流聲輕輕哼唱,或參加合唱團與其他同好一起唱和。參加合唱團似乎可以在一群人中打混,但實則不然。身為合唱團的一員,除了要會看譜及有音準之外,還要能聆聽其他聲部的聲音,控制好自己的音色及音量與他人配合,才能產生合諧的樂音,因此不宜太突顯自己的聲音(例如太大聲或過多的颤音vibration等)。更重要的是得隨時留意指揮的引導,不宜埋頭看譜,各唱各的調。若不具備上述條件,但又愛唱歌,不妨在家裡或到KTV關起門來唱,自得其樂一番,才不至於干擾到別人。
大家一起來唱歌吧!但請在適當的場合用適當的音量唱,別high了自己卻害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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